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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名称:
    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定义: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资格等级: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1、已通过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三、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1、已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六年以上者。
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企业面临来自国内、国际同行的激烈竞争,不仅是产品、服务的竞争,更是企业人力资源的竞争,保证企业有一支充满开拓和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源队伍则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重大责任。
我国大多数企业目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大多还处于比较低层次的人事行政管理阶段,所以,引进国际先进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技术方法,开展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队伍势在必行。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根本资源,人力资本是企业的第一资本。人力资源管理是管理科学、经济科学两大体系中众多学科相互渗透、融合的结晶,是当代管理科学研究中最具应用价值和最受关注的领域之一。中国人才研究会人事人才专业委员会为了提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择、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在广泛调查、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指示精神,开发并组织实施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认证培训项目。

发布于:201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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